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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独立性、公正性、诚信性声明
作者: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点击数:658 更新时间:2020/1/13

枣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是枣庄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置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本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等的检验检测工作,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

1.中心的独立性、公正性和诚信性声明

为保证本中心检验检测工作数据和结果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1.2建立并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O1:2018ISO/IEC 17025: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 106号)、《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16] 17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体系,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1.3严格遵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执行检验检测规程和标准,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科学、准确、可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保护委托方的机密和所有权,绝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自身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1.5保证本中心不受任何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商业、财务、行政等方面的压力、干扰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1.6本中心工作人员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中心技术能力、判断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检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决不参与任何有损本中心公正形象的活动。

1.7本中心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1.8坚持检验检测工作无歧视原则,对所有服务客户一视同仁,竭诚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9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收费政策,不乱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1.10积极参加国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不断完善和提高检测能力。

版权所有: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枣庄市新城嘉陵江路77号 联系电话:0632-3153787 336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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