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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期间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过节勿忘食品安全
作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点击数:417 更新时间:2020/1/23

新春佳节将至。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节日食品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过节勿忘食品安全。

一、外出就餐“两选两看”

“两选”:一是选餐馆。请选择信誉度高、证照齐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饭店,建议优先选择公示为“笑脸”单位就餐。二是选菜肴。尽量不食用宣称“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易过敏食物,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发芽的土豆和未彻底煮透的豆浆等。

“两看”:一是看就餐环境,注意查看场所环境是否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二是看食物性状。注意辨别食物是否存在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况,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就餐后应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做好留存。

二、家庭就餐注意食品安全

消费者选购食品和原料,建议到正规商场、超市、市场购买,并注意留存票据,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制作和存储时,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冷藏过夜的剩菜剩饭,在感观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应当彻底加热煮透。

节假日期间生活节奏放松,应注意规律饮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最好平衡膳食、荤素搭配、低油低盐,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三、餐饮经营“把好三关”

广大餐饮单位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一要把好自查关。餐饮单位应提前做好食品安全自查,根据自身容纳能力和供应水平“量力而行”承接年夜饭订单,充分做好人员安排和食材供应保障,避免超负荷运转带来经营和食品安全风险。二要把好采购关。餐饮单位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得采购或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三要把好加工制作关。餐饮单位要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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