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近期疫情防控举措
作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点击数:536 更新时间:2020/2/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措施。 一、 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刘建民同志任组长,刘慧、徐斌任副组长,成员:刘涛、杜涛、郑伟强。 疫情期间所有防控应急小组人员全部正常上班,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二、 部室及业务大厅工作人员按排 1.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发烧、乏力、咳嗽症状的员工坚决不许上班,规劝其进一步确诊并及时上报中心。 2. 上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不串岗,不聚集活动。 3. 业务受理大厅安排四人轮班,每班2人。 人员为:潘绪娟、章震、张慧、张英姿 大厅工作人员受理业务后负责通知专业部室来取样检测。推荐使用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办理业务 业务大厅服务电话:3698511 3318038
4. 其他职能部室人员在家休班,但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三、加强工作办公场所环境管理 1.外来办理业务人员须到门卫处登记,并由保安测试体温,戴口罩方可到大厅办理业务。 2.保持工作办公区环境卫生、及时处理办公和生活垃圾。 3.加强对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通风,每天不低于两次消毒液的喷洒。 4.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尤其要注意防范,做到戴口罩,勤洗手。 四、坚持疫情零报告制度 每天16:00前所办公室将疫情有关情况上报综合服务中心。
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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