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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作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科 点击数:2388 更新时间:2020/7/13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

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市的“重点工作攻坚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0〕22 号)精神,推进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春笋行动”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精神,围绕省九大改革攻坚行动和枣庄市“9+2改革攻坚行动”,坚定“先把枣庄经济搞上去”的信心,牢固树立“早干枣好、实干兴枣”的意识推进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开展。

(二)以“服务、提升、保障”为指导,以“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学习知识产权知识、形成知识产权共识”为理念,以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为抓手,以“培育主体,搭建平台,营造环境,精准服务”为措施,精准服务枣庄项目引进和产业聚集,在流程再造、科技创新、培育强企、营商环境等方面提供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监管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工作机制、工作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和支撑保障,着力完善维权援助制度,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二)维权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维权援助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维权援助机构队伍进一步壮大,维权援助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明显提高维权援助经费投入进一步增加,物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力争到2025年,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范围合理,工作机制得到健全,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支撑保障有力加强,机构队伍稳定壮大,社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枣庄经济发展。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服务布局,强化需求和资源整合对接,延伸维权援助服务网络加强需求调研,做好重点维权援助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维权援助工作。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坚实的监管保障。

(二)坚持探索创新,完善公益服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人才队伍、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维权援助公益服务水平,加强体系建设,促进维权援助服务均等可及。

(三)坚持协同共建,促进合作共享。充分发挥维权援助机构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优质资源,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渠道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合作共享的运行机制,促进维权援助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运用。

四、工作措施

)明确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范围,拓宽维权援助领域

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专利、 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公益援助。组织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公益研讨、培训。组织提供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为重大公共知识产权纠纷或争端组织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为公共研发、经贸、投资、技术转移或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等活动组织提供分析预警。为展会、交易会、大型体育赛事、创新创业活动、文化活动等提供驻场等维权援助服务。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知识产权宣传等工作。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积极拓展维权援助服务内容。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规范流程畅通渠道

1.建立健全《枣庄市知识产权(专利)维权援助办法》,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规范维权援助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畅通维权援助渠道,为社会公众以及本地区重点企业等提供智力援助或者资金援助适度降低对社会弱势群体和中小微企业等资金援助门槛,扩大援助受益面,惠及更多的社会公众,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组织提供有关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申请授权的程序与法律状态、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侵权纠纷处理和诉讼等咨询服务。

3.受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为我市遇到了难以解决的专利事项或案件,或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专利无效宣告、专利纠纷处理或专利诉讼等费用的社会弱势群体,以及本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提供专利智力援助或者资金援助。

4.对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滥用知识产权和确认不侵权诉讼的案件,组织研讨论证并提供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5.接收移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案件;接受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委托,提供专利侵权案件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为案件审理提供技术支持。

6.为政府有关部门、重点行业组织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分析论证、预警和保护建议等

7.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区域协作,受理、移交区域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

(三)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体系,探索社会共治模式

1.着力构建纵横协调、点面结合、社会共治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强化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使用,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2.推进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设立7个中国(枣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中心方便请求人维权援助申请

3.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公职律师队伍。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维权援助工作,鼓励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引导当事人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纠纷。建立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作沟通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4.充分发挥专利代理师、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以案说法等宣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5.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等为服务对象,为企业提供专利预警、风险防范、维权援助等专业化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6.利用高校法律、知识产权等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培训、宣传等公益服务。

)实施精准服务,破解企业维权难题

1.着力精准服务。建立《枣庄市知识产权重点维权援助企业联系机制》和《枣庄市知识产权重点维权援助企业库》,为重点维权援助企业搭建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快速响应通道,构建维权援助直通车,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链条、跟踪式、一体化的快速精准服务。

2.努力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维权援助工作的平台桥梁作用,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与服务对接平台、专业技术支撑平台。

3.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企业精准对接维权援助服务需求,发放企业知识产权调查问卷,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组织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服务等。

4.提供专业信息。向重点企业推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数据报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等。

)加强电商领域维权工作,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维权援助工作,强化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支撑力度。接受委托快速处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技术特征比对,对案件进行侵权判定,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意见。探索推进侵权判定结果互认。

2.完善维权援助机构与展会、电子商务平的联动保护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快速维权工作。指导电商平台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

3.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维权援助工作的支持以枣庄互联网小镇荣获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为契机,加强市场知识产权维权指导,持续营造专业市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发挥规范化市场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引领示范作用。

4.着力培育我市第二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山亭区豆制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标准》进行梳理筛查,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验收。

)搭建海外维权援助平台,加强海外展会快速维权

1.搭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依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海外展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2.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政策措施,不等不靠,集中力量,合力攻坚,确保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落地。组织调配力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加强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多种媒体,做好宣传。重点抓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活动节点,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活动,紧贴服务对象需求,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大力推进网络在线远程教育平台培训,为全社会提供便捷的培训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鼓励维权援助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利代理资格考试等。强化维权援助机构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对专利律师、专利代理师、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工程师等培训,培养知识产权实务型、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大专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交流合作

(四)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把维权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或资金,推动落实维权援助经费保障政策。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资金投入,多方开辟维权援助经费筹措渠道。

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710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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