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荣东同志自2016年1月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来,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清廉从政,与科室同事们一道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千方百计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孜孜不倦的拼搏精神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同志们的一致赞许。
一、善于学习提素养,做消费维权的“有心人”。
为了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他坚持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维权投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的多,新情况的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为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学习边工作,把业余时间都用在自学上并主动与有经验的同志请教,结合多年来投诉案件、网络上刊登的维权典型案件反复进行研判,自学整理了一整套消费投诉的工作笔记,坚持通过不断的学习寻找化解的方法方式,从中体会和把握处理复杂问题的规律,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依法行使职权,甘当消费者“贴心人”。
在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他把本职工作当作促进社会稳定、增进党和人民感情的桥梁纽带,始终坚持“以民为主、与民为善依法处理投诉案件”的原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践行了为民解困的群众路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021年来由他接待的群众现场投诉347人次,网上、电话消费投诉案件1248件,案件办结率100%,件件认真对待,从不敷衍了事,耐心、细心、热情、周到已成为他处理每一件投诉的工作方式,真正做到让消费者满意,让维权者称心。
2021年9月7日,薛城区市监局12315投诉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沙发引起的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一万元。消费者于先生投诉薛城某家具店购买进口黄檀木沙发一套,价值3万元,交付定金1万元。商家送货时未提供合格证,于先生对此不认可,要求商家按未提供合格证退货退款,双方发生了争执,9月3日到消费投诉中心投诉。根据于先生投诉的理由,由他主持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与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销商给消费者于先生退货退款。事后于先生对此处理结果比较满意,案件调解圆满结束。
看着这个天天绷紧了神经,像打了鸡血一样拼命工作的人,爱人总是很心疼他:“四十岁的人了,一定要为了家人保重好身体。因为你是单位的草,却是我们全家的宝”。他感动在心,却装作满不在乎地说:“老婆,没事的,你老公是超人。”其实,他哪是什么“超人”,他只不过凭借着超人的意志一直在静静忍受,默默坚守。
同事们问他:“你是怎么撑下来的?”他幽默地说:“答案就是消费者的笑脸。当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之以法地把这些原本怒气冲天、心急火燎的消费者说服之后,他们满意的笑脸就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