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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提振消费复苏 我市出台13项措施
作者:科技信息科 点击数:732 更新时间:2023/1/23

1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挖掘本地消费潜力,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全年消费增长,结合枣庄实际情况,市政府于1月19日印发了《枣庄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商贸消费、提振文旅体育消费、提升服务业消费3个方面出台13项措施,旨在借力春节消费旺季,助推消费尽快恢复。



扩大商贸消费。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发放零售、餐饮消费券各200万元。举办“枣庄汽车嘉年华”等10场促消费活动。瞄准国内知名零售及平台企业,引进一批支柱性零售和平台企业,对满足条件的自建网络零售平台以及引进市外知名电商平台、电商大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主要商圈、商业街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深夜食堂”等特色餐饮街区,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组织“品类更多、品质更好、品牌更优”三品货源下乡。引导大型生产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开展商品促销、直购代售、家电以旧换新等。

提振文旅体育消费。上半年集中推出20场以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国有A级景区免首道门票,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首道门票实行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完善提升公共文化场馆功能,打造“山东手造 匠心枣庄”品牌,支持大型剧场引进精品剧目,完善文旅行业信用监管。落实“引客入鲁”计划,组织参加在京津冀等重点客源地和沿黄省份开展的文旅营销推广活动;促进乡村旅游回暖,鼓励举办乡村音乐节、乡村露营节、乡村篝火节等活动。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积极在旅游景区举办精品体育赛事。开展以全民健身为主题的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壮大体育市场,拉动公众体育消费。

提升服务业消费。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贴息、融资增信、延期收取保费、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中心、老年颐养公寓、月子中心、早教机构、家政服务等机构,推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定制服务。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公示制度,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鼓励项目单位加大养老托育、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促消费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完善各类手续。对已开工项目,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建成、早见效。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激发活力、提振消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持续帮助中小商户恢复经营,丰富居民的消费选择,精心组织消费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搭建促消费平台;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快落实政策资金,推动消费加快回暖向好。欢迎广大市场主体关注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在枣庄这片沃土上积蓄力量、加快发展,也拜托广大新闻界朋友大力宣传枣庄市的好政策、好做法,和我们一起营造全市激发活力、提振消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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