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际
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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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我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布如下警示。
警示一:
3个“知道"
01
认准商标标识
假冒伪劣商品多假冒名优商品,购买名优商品时要认准商标标识。
02
辨认标识标记
有些名优商品在其特殊部位印有特殊标记,例如采用凸版印刷,用手触摸会有凹凸感,而假冒伪劣商品则多数包装粗糙、图案字迹印制模糊,购买时要留心观察。
03
通过官方查询
对于从外观上难以辨别真伪的商品,可以通过品牌方官方渠道进行查询验证。
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采用虚假手段使销售商品分量不足
以虚假的“清仓价”销售商品
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
对商品作虚假宣传
骗取消费者预付款
01
维权凭证
购物小票
录音录像
网购记录
02
维权渠道
与商家沟通
向有关部门反映
拨打12315
网站投诉
警示二:
1个“举报”
如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警示三:
5个“谨防”
选择正规平台,谨防价格欺诈。
慎入直播带货,谨防消费陷阱。
关注商品质量,谨防虚假宣传。
看清活动规则,谨防促销忽悠。
注意交易安全,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枣庄公安